我很喜欢逛夜市,而且是越年长越喜欢去夜市。小时候对夜市的印象,就是一杯杯以盐巴和牛油调味的蒸玉米粒。那是我和爸爸每次去夜市都一定会买的小吃,而换来的就是妈妈的教训,因为她觉得那些玉米粒很油很咸。其他的战利品,还有甘蔗水,饼干,零食,水果等,有时还有鱼产蔬菜,都是家家熟悉的食物和用品。
不过从巴生搬去实兆远后,就比较少去夜市了。去过两次位于大草场的夜市,还有一次每逢星期四下午才有的‘拜四街’。可能父母已经不喜欢那拥挤的人群,嘈杂的气氛,和炎热的环境,所以在中学期间几乎和夜市断了连系。还好到了大学时期我又有机会逛夜市了,加影每逢星期一和星期四晚上在不同的地点都有夜市。不过去逛的次数还是不多,因为没有多少志同道合的夜市发烧友。毕业工作后,我又回到了巴生,也去了三个不同地点的夜市 - 直落玻璃,池良花园和诗蒂亚南。最难忘,最喜爱的还是蕉赖的康乐花园夜市,每次去到那里我都会疯狂抢购小吃和服装饰品。临毕业时,还‘苦苦哀求’他再带我去一次,到今天,我还是很想再去逛。
当然,我不止是去逛而已,我喜欢夜市,因为在那里我可以看见各式各样的人生。每当太阳西下,夜晚到来,就是夜市开始新一天的时候。这句话,对夜市小贩们是最佳的写照。逛夜市的当儿,我都在观察他们如何工作。有的笑脸迎人,博取顾客的生意。有的一脸霸气,没有打算买最好别碰他们的商品。有的滔滔不绝,极力推销商品。有的忙得喘不过气,让隔壁门可罗雀的小贩红眼。各种表情态度,宛如一页页的史书,记载着他们的生活,个性和人生经历。
有一次,在一个卖鱼产的摊位,一堆堆排得高高的江鱼仔,虾米,马来栈和咸鱼背后,坐着一位身怀六甲的少妇。她一边顾着摊位,一边照顾一个咿咿呀呀正在学语的幼儿,旁边还有一辆旧货车,和一位应该是她丈夫的男人。我一时好奇走近摊位,少妇立即扶着腰,挺起就像快要临盆的大肚子,站起来准备招呼我。此时轰隆隆地闪电打雷,我只能不好意思地傻笑,然后赶忙离开那个摊位,因为我根本没有打算购买。我一定让那位少妇失望了,因为我看见她那期待顾客来买东西的眼神。老天爷也让她失望了,因为一下雨就表示一天生意的结束。我开始想象待会儿他们必须赶快把摊位货物收拾好避雨的情形,这个情节在他们的生活中不知还要上演多少次。
又有一次,我在一个卖日常用品的摊位买了一个拖把,匆匆忙忙就继续逛。再次回头走过时,才仔细地观察那个摊位。摊主是一对中年夫妇,男的穿着整齐,女的系着腰包,同样的是,两人脸上都有一份沧桑忧虑。他们的女儿,大概八,九岁吧,和我妹妹一样,一头齐眉刘海的短发,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。她一个屁股坐进了蓝色水桶里,双脚张开,静静呆呆地向前望,像无知,也像无助。那是晚上八时左右,我的妹妹应该吃饱晚餐,正在上网游览面子书。而她,则必须跟着父母为生计奔波,可能没有足够时间温习功课,也没有玩过电脑游戏。每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童年,我希望她可以过得安康温暖。
去过一个卖炸鸡排的摊位,生意好得不得了,要买一块炸鸡排还得排队等。一大桶腌好的鸡肉,沾上调好的粉,以滚烫的食油炸熟,再把它捞起,沥干油脂,以辣椒粉,胡椒粉调味。摊位的工作程序简单快速,一人处理材料,一人炸肉,一人包装收钱。负责炸肉的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女生,中性打扮,染了一头金色短发,大概是要引人注目吧。她默不作声地,对着那锅不断传出滚滚浓烟和滋滋声响的热油,认真地把每一块鸡排炸好。我注意她的双手,从手背到手肘的部位,有很多水泡和新旧交叠的疤痕。那是长期在煎炸过程中被热油烫伤所累积的,应该没有多少女生,不,是没有多少人耐得住吧,我的男性朋友在烤肉时被微小颗粒的热油喷到就已经哇哇大叫了。
所以我在夜市买东西的时候,从来都不和摊主讨价还价。只要是我喜欢和需要,而且实用的物品,我都会二话不说把它买下。就算真的被敲诈几令吉也无所谓,因为那是他们的生计,丰衣足食的我实在没有理由和他们压价。他觉得奇怪,为何平时精打细算的我竟然不和摊主讲价。我向他解释我的感受后,他傻了眼,说不再带我去夜市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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